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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迷路(第1页)

我不太明白程奶奶的意思,但脖子有了围巾的保护,冷风灌不进领口,倒不禁感觉身体有了些暖意,周身正泛起一股暖流。转念间,想到自己已经给她添了不少麻烦,也不想再拖欠人情,便要伸手去摘围巾,但程奶奶不让。见她执意如此,我也不再过多推辞,只好与她说起待到下次见面时再还予她。程奶奶这才满意地冲我点点头后,便同我们等在一起。因是下过雨的天气,屋外气温极低,我想劝说她回屋休息,但她并未同意。好在,没多久,程颂就驱车过来了。我们上车后,程奶奶将脑袋凑到程颂耳边,与他说了几句悄悄话,才与我们道别。

路上,宜尔斯一坐上车就闭着眼沉沉睡去。程颂见状便立即将车内的温度调高,在他扭头那一瞬间瞥见我身上的围巾时,眼神稍有一愣,而后又将头侧过去,继续驾车行驶。

我们到达学校时,已是夜间九点五十五分,临近大门关闭仅差五分钟。程颂将我们送到大门口便离开了,方才听他说起,明日要起早,似乎是要去某个地方,但我并未细问。宜尔斯仍旧不太清醒,我只好将他背回她的宿舍,委托她的室友们帮忙照看一下,随后才回到自己的宿舍内。

第二天清晨,窗外还是雾气蒙蒙的天气,湿冷的空气被屋内空调机制造出来的温热气体给拦在屋外。我早早地起床洗漱后,给宜尔斯打去电话,她说她早已醒来,只是仍旧感觉脑子有些昏沉,我提醒她多喝点热水加体内药物的代谢,随后立即挂断电话收拾一番就准备乘电梯下楼去为她买早饭。

只剩不到半月的时间,我们即将迎来大学里第一期期末考试,操场上有极个别同学正戴着耳机在橡胶跑道上晨跑。虽然我不太理解竟还有人能够在这样湿冷刺骨的天气下依旧坚持锻炼,但还是会对那些穿着一身运动装出来晨跑的同学们的毅力感到无比钦佩!来往的小路上,情侣尤为稀少,大多数是背着各色书包独来独往的男生女生,他们的方向是不谋而合的,统一在食堂与图书馆两地之间前行。道路两旁的黄的红的腊梅开得极艳,与那寒雪下盛开的梅花不相上下,有同学或是没见过腊梅,正凑近它,用自己的嗅觉感受着腊梅的气味。

宜尔斯胃口还是不太好,她说想吃点重口味儿的东西,我便想起校门外有一家娘娘开的捞汁米粉尤为好吃,是那种南方人不用放辣椒也爱吃的味道。宜尔斯之前总拉着我同她一块儿去吃,娘娘人很好,我们去的次数多了,她就记住我们了,会特地给我们多添点儿自家大米做成的米粉。

我买好米粉正准备往回走,怕时间太长粉泡久了就不好吃了。在学校大门外,正好撞见也要回宿舍的沈筵。原本我想假装没有看见,赶紧离开,但他瞧见我就快步向我走来,并露出他阳光可爱的笑容冲我打招呼,无奈间,我只好停下不情不愿的脚步,抬头回应他的问候。

“果然,学习好的人起的也早。”

沈筵靠近我,不再像前两次我见他的模样,整个人似乎又沉稳了些。

我没有回答,只是以微笑带过。沈筵与我一同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我心系手中的米粉,步子迈得有些急促,他也不慌不忙地走在我身侧。毕竟那一米八的大高个儿,赶我这个还未及一米七的女生难免有些轻而易举。随着我的步伐频率增快,沈筵或许感到奇怪就开口问起:“是我身上有什么吗?你走那么快做什么?”

我怕他多心,才解释一句:“不是,有些事。”

“那个......许华的事,之前多有麻烦。你放心,我现在对她没有那些想法了。”

,沈筵的表情令我看不清他的真实想法,但就从语气上来看,他说的很是自然,似乎真的已放下心中所想那般。

我看了他一眼,仍旧是那个阳光动人的大男孩模样,只是眼中的深沉与疲累令我感到陌生许多。实在是无暇顾及他,我只好说声抱歉赶紧小跑起来,我怕再耽搁下去,粉儿真就不好吃了。

来到宜尔斯的宿舍,我轻叩几声房门。来开门的是一位长女生,女生个子不太高,比我还矮了半个头,但长的极为可爱,一张娃娃脸,微笑时嘴角边还有两个迷人的酒窝,所以我印象极深。我拍了拍宜尔斯的床沿,见没有动静,就掀开她的床帘,她竟是又睡过去了。考虑到米粉的口感,我还是强行将她给拽了起来。

好在,我给娘娘说要带一段距离,她就将粉煮的硬朗些,经过这段距离的浸泡,此时刚刚好。宜尔斯难得胃口大开,将它都吃了个津光。她吃完又准备爬回床上,我立即把她按回原位,又将手中准备好的药及温水递给她,强迫她吃下去才放任她回到被窝里。宜尔斯不爱吃药,从我认识她以来她从不吃药,即便病到昏倒也不愿吃药;有时症状极为严重时,就到诊所去打个吊针,但医生事后为她开的药她都给扔了。她说:“又没人在乎我的死活,死了也好。了无牵挂,乐得逍遥。”

自打我知道宜尔斯这习惯以后,每逢她生病看完医生时,我就让她把药给我,我将药全都带在自己身上,与她在一起的每一餐餐后都会盯着她把药吃下去才作数。她也从不反抗,虽然面露苦色,却从不叫苦,对我的所作所为具都欣然接受。

照顾好宜尔斯后,我就背上背包来到食堂随便吃点东西就往图书馆走去。好几天没上课,功课落下不少,趁着周末以及程颂拿给我的笔记,狂补作业。程颂的笔记原本是写在电脑里的,但我还没有电脑,他就又重新找了个笔记本誊抄一遍拿给我;这是出院时肃林木告诉我的。那天,他见我手中抱着一个他恍若在程颂书房见过的笔记本,就一把从我手里夺过去,翻开的第一眼他就认出那是程颂的笔记。笔记本上落落大方的行楷字,优美又顺畅;与他的行书虽相差无几,却更能叫我熟识一些。

肃林木说:“我说呢!那么忙还熬两个通宵赶出来,我以为是他自己有需要,原来是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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